喜报!我院儿童保健科被认定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
发布日期:2023-12-26

为全面深入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定点康复机构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要求,我院被认定为我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

 

 

 

 

我院儿童保健科加强儿童康复设施建设,通过引进专业力量、提升康复服务能力,主动争取残联组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支持。将儿童肢体(脑瘫)、智力、儿童孤独症(自闭症)全部纳入康复救助范围。凡符合康复救助申请条件的儿童新增一例,申请一例,使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均享有康复救助,应助尽助。   

 

一、救助对象

0-14岁儿童

二、救助病种

肢体(脑瘫)、智力、儿童孤独症(自闭症)。

三、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训练时间每年按十个月计算,每月补助1600元,一个自然年救助16000元。每年训练时间不足十个月的,可按救助对象实际训练月数补贴康复费用。每名残疾儿童在同一救助年度内不得重复享受康复救助,多重残疾儿童可由其监护人自主选择一项康复类别,全年总费用不超过年度康复救助标准。

四、救助流程

来院就诊评估儿童发育水平符合救助条件住院康复填写审核表递交项城市残联办申请成功递交住院科室登记。(不符合救助标准的常规治疗)。

五、需要准备的材料

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监护人页、儿童页)、儿童免冠照片(22张)、检查评估单。

六、科室地址

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老院区(西大街103号)1号楼二楼儿童保健科

七、科室电话

0394—4287966   0394—4286718